叶季安舒了口气,“谢了啊,”他整个人都松软下来,终于靠上梁逍的肩膀,“我以为我今天又得神志不清,那就不去你家了,抱着酒臭味的醉鬼你也睡不着。”
“这种饭局,前辈以后就看心情,不想来就完全不用理他了,总经理不会再自讨没趣。”梁逍牵着他走出电梯。
大堂金碧辉煌,叶季安被刺得眯了眯眼,“我还以为你生我气了,半天不搭理我。”
“那是在工作。”
“嗯?不是没有吗?”叶季安只觉得这旋转门也要把自己转晕。
“有一点,但我都做完了。我是最后一个走的!”这话说得孩子气十足,邀功请赏似的,叶季安简直想揉揉自己这位神奇对象的脑袋了,冷风扑在脸上,就在他抬头准备接着抬起手的那一刹那,他忽然被乍亮的光线闪到了眼。
这可比刚才的大堂擦得锃亮的大理石地砖闪多了。
因为这是灯,是车灯。一辆正红色跑车,流线型车身圆鼻头,侧对着门口停。
“所以我说来得及。”梁逍把车钥匙挂在小指上,又把手提包带按回叶季安手里,继续牵着他的手,领他来到车前。
“你牛`逼。”叶季安捂着眼睛乐。
梁逍则优哉游哉地拉开一扇车门,颇为绅士地欠了欠身,脸上终于也有了笑容,“前辈,请坐啊。”
叶季安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颇为郑重地弯腰坐了进去,随手把包往脚垫上一丢。只见梁逍麻利地绕过前盖,往他身边一坐,超跑发动机启动的声音第一次真真切切地响在耳边,电影和纪录片里说的什么“愤怒的公牛”、“疯狂的野小子”,那都不够贴切全是浮云,叶季安只觉得自己仿佛坐的是火箭。挪来腾去地出了这挤挤挨挨的停车场,又开始桥下拥堵的辅路上挤,大火箭被困在小萝卜堆儿里,叶季安都替梁逍觉得憋屈。
却见梁逍并没有任何不耐烦,大概是开习惯了,他并不急于利用自己的速度优势,寻常得就像是把这布加迪威龙当帕萨特开。
唉,小布啊,真是委屈你了,叶季安心说,新光天地门口见过你一次,下地下室拿东西,在车库见过你一次,你天天都趴那儿吃灰吧,和周围其他好兄弟估计也没什么话题。谁叫你主人就喜欢和我一块挤地铁,早高峰那么堵,你确实也展现不了身手,在这城里你就只有大材小用的份儿。现在,你好不容易出来放放风了,你家小少爷还这么沉稳,是因为我在车上就格外注意安全吧?
叶季安不小心傻乐出了声。
椭圆形的后视镜里,投来梁逍好奇的目光。
被这么一瞧,叶季安恍然意识到自己似乎在跟一辆车攀比,赶紧住了脑。他认为自己确实醉得挺厉害。
转眼也看不明白仪表盘,叶季安决定想点正事,“这路限速多少啊。”
“不知道。”梁逍终于过了最堵的路口,直接上环路,九点多,三环上车已经不多了,他们可谓是见一辆超一辆,也没过两分钟,叶季安忽然发觉自己确实像火箭一样冲了起来,风是急的,却被严丝合缝地隔在外面,只能在车身上尖啸着刮磨,过速导致的暂时失重感迎面而来,那种波动又平稳的、离开了地面的错觉,混合夜晚独有的模糊感,就像真空,就像,在飞。
叶季安本是习惯在地下移动的人,地铁、拥挤的站台、长安街金融街上遍布的地下通道,他像只蚂蚁在里面化成一个黑色的像素,像全城血管里一只匆匆的血红细胞,只有一点点氧气是属于他的。就算走在大马路边又有什么不同呢?他仍然觉得自己被一层土压着,站直一点,就会顶到脑袋。
但他现在就是在飞啊。
空气都看不清了,只知道前后左右,天上地下,没人挡他。
叶季安抓紧小腹上的安全带,看向梁逍的侧脸。
当然还是那个样子,眉骨和鼻梁棱角分明,嘴唇习惯性微抿,显得心不在焉,眼睫毛却像女孩子一样浓密而卷翘,看过无数次了,现在却又有些不同,一盏一盏路灯洒下的暖橙色光柱迅速划过,远方的霓虹忽明忽暗,这张面孔也是忽明忽暗。
“超速了。”叶季安说。
“快到了。”梁逍眼里含着笑。
“小心扣你12分,或者有警察骑着摩托跟在你后面要吊销你驾照。”
“无所谓,追不上我。”
叶季安想亲他一口。就在此时,很想很想。
这个吻在酒吧门口成了真,事实上路过几个红绿灯的时候叶季安就在忍,但他觉得自己骑的是匹烈马,要是把捏缰绳的亲晕乎了,两人都得被甩翻下去。到了目的地就无所顾忌了,他也不管现在是几点,离开场还有几分钟,搂上梁逍的脖子就啃,醉得嘴巴都对不准。梁逍捧正他的脸蛋,温柔地含他的下唇,被他的笨拙吻出了笑意,“别急啊前辈。”轻轻掐着手边的耳根,他呢喃着说。
叶季安吞了吞口水,记起自己这趟是来干嘛的,坐直身子抹抹嘴角,他垂着脸,“……没咬疼你吧。”
梁逍解开他的安全带,“酒很甜。”说着就兀自下车了。
叶季安也推开门,这一下车才发觉,他们确实够引人注目的,门口抽烟的几撮小青年都呆呆盯着他们瞧。梁逍则十分自然地锁车牵人,还帮在手机屏幕上乱戳的这位点开了电子票。检票口没人排队,进场又下到地下酒吧,这才发现已经开场五分多钟,正式演出还没开始,是热场乐队在台上表演,只有一个贝斯一个吉他手,连鼓都没有,却真砸出了那么点激动人心的感觉,至少把耳朵震得挺舒服。
灯光全是冷色,蓝和白为主,深深浅浅,缭乱地满屋泼洒,叶季安轻车熟路地拉着梁逍往前面挤,喝了酒,他连撞上人都不会如以往那般顾忌了,只觉得自在得很。不经意弯起眉眼,不只是因为他一到这种场合就自然兴奋,更是因为,他发觉周围穿什么的都有,深V领的浓妆姑娘,紧身T恤的emo小伙,还有哥特风的不好辨认性别的朋友……这都是冰山一角,却只有他们两个穿西装打领带,员工吊牌还卡在前胸的口袋里。
“咱俩够奇葩的!”叶季安挑了个靠中间的空位站定,趴在梁逍耳边大声地笑。
“我觉得很酷!”梁逍也咬他的耳朵。
“哈哈,是吗!”叶季安觉得自己血液里的酒精已经蒸发了,事实上早就开始了,一缕缕往上飘,全都聚在脑子里,搞得他胡话满口乱撞,“Prince梁蹦得起来吗!”
梁逍似乎被他说得有点害羞,低着脑袋解开西装扣子,“其实前辈不是第一次这样来了吧?”
“嗯?”
“其实——”梁逍直接脱下西装往肩上一甩,稍稍弯下腰,贴近叶季安耳边,这一次,他轻轻地说:“在和前辈说上话之前,您的文身,我就见过一次!”
第15章
“是一场shoegaze,来了三支乐队,都是英国的,”梁逍解释道,“时间是中秋节假期第二天,您站在最前面一排。”
叶季安立刻就想起来了。这事儿在他脑海里本身就挺深刻,毕竟他能有幸抽得空闲出去听现场的机会实在是不多。
而且那三个乐队……其中有两个都是他跟梁逍感兴趣的。
印象中场地是天坛西边的一个小酒馆,他喝了半瓶很苦很香的督威三花,演出从晚上九点一直晃到了将近午夜,之后又安可了两三首,地铁没了,出租车打不到,一辆开往市郊的末班公交,他一直坐到终点站,后来又跟着高德地图骑了半天共享单车,等他回到自己的卫星城仿佛天都快亮了。
之后就感冒了小半个月,开会都挡不住他咳嗽流鼻涕,丢脸得要命,谁知道该怪出了太多的汗还是吹了太久的凉风。
“当时你呢?”叶季安停止回忆自己的苦逼朋克经历,抬眼问道,“你也在前排?”
“在中间,离前辈不太远。”梁逍推了推他的脸颊,好让他面朝演出台而不是呆呆地盯着自己,只见热场乐队已经拎琴盒走人了,一个高高瘦瘦白发垂肩的男人走到中央位置上一声不吭,挂着琴随意踩着效果器,一脸丧气的样子,叶季安认出来,这是主唱。
随后陆陆续续的,五个人上齐,全都是长头发高个子眼圈乌黑一脸丧气,说了声hello就专心调音,没有任何跟听众互动的意思。叶季安和梁逍都笑了,这乐队就是这种要死不活的感觉,要是上来就喜气洋洋热火朝天,他们简直要怀疑进错了场子。
“那会儿九月底……你刚入职一个多月!”叶季安抓紧时间说。
“是啊,和前辈还不熟。”梁逍笑。
叶季安也笑,他已经开始捂汗了,也把西装外套脱了下来,想学梁逍那样把它很酷地随手搭在一边肩膀上,反手那样拎着,却怎么做怎么别扭,甚至萌生出把袖子系个扣绑在腰上的愚蠢想法,“碰上我肯定吓一跳吧,”他赶紧把衣裳老老实实地搭在小臂上,企图通过说话来缓解心里那点谁也不知道的尴尬,“出来玩遇到同事,倒了八辈子霉。”
梁逍却陡然认真起来,“我只是有些惊讶,我也就是从那个晚上开始注意前辈的。”
“是在意。”他又纠正自己的用词。
“就因为看到了我的文身?”叶季安撞撞他的肩膀。
“当然不是。”梁逍也撞他。
“那是因为什么?”
“过一会儿再说啦!”梁逍不肯看他,再看台上——好一堆鼓点砸下来,演出开始了。
叶季安曾经是比乐手还疯的人,尤其刚上大学那会儿,乐队走了他还能跟一帮狐朋狗友在酒吧里蹦到后半夜,哪怕音响里放的是吉祥三宝,他也能把胳膊挥起来,把跨给扭起来,做酒吧里最靓的仔。这也就越发显出他如今体力的退化,六首歌过去了,大概也就是刚过大半场,他已经开始觉得自己离歇菜不远。
人都在他周围胡乱蜂拥着,后面的把他往前面挤,前面的又因为跳跃拍手等大幅度动作而不断扩散,人人手肘顶着手肘,肩膀擦着肩膀,上面每每砸一波重低音,下面这人堆就呈波状拧来拧去一回。跟唱声也像吼,像口号,混着尖叫爆发在耳边。所有人都太激动了,叶季安也叫,因为他也激动,酒气像跳跳糖似的在头脑里爆炸,但那些红的白的还在胃里晃来又晃去,头疼也从太阳穴蔓延,一双腿包在西裤里,他就觉得自己的糖跳得不畅快。小臂上的西装早就挂不住了,他攥在手里,攥得全是褶子,老腰和老腿也开始软,叶季安仍旧不想接受自己需要歇一歇的现实。
梁逍倒是全程相当淡定,他不跳也不扭,更不发泄似的乱嚷嚷,只会在每首唱完之后抬手鼓掌,身段和神情都端正高雅得像是在金色大厅中刚刚听完一段歌剧咏叹调。但他确实又并非无法欣赏这些音乐,相反,正如他在家听CD时的模样,他看得全情投入专心致志,连眼睛都不带眨的,直到叶季安牵上他的手腕要拉他pogo,他才猛地回过神来。
“嘿,不是要带我蹦迪吗?”叶季安刘海都散了,汗湿了一些,贴在额头上。
梁逍回握住他,十指相交地抬到半空,在这一室躁动中迅速跟上他的节奏,目光却贴在他脸上,比方才看台上还要直勾勾,仿佛周围的动态都是假的,都是静止,他唯一能看见的就是叶季安的的脸。
“前辈累了吗?”
“还行,这首不是你说最喜欢的——”
“您的脸色很不好,”梁逍握了一把他的腰,“身上也没有力气。”
叶季安还想狡辩,却被梁逍一把拽上,直接往后走,一路混混沌沌的,他也看不清什么,只知道梁逍全身都透着“不由分说”这四个字,先是把他挡在后面给他开路,似乎又觉得这样不够,干脆搂上他,几乎要把他护在怀里,好让他走稳,好让周围醉的醒的蹦的扭的全碰不上他。叶季安有点天旋地转,他的脚步确实是虚浮的,被领到后场的吧台前,他屁股挨上高脚凳,撑着自己往上一坐,终于松了口气。
隔着不远,还是能看到台上的乐队,乐声也照旧在耳边,就是少了一点声量,多了一点周围人的闲谈。叶季安见梁逍在自己旁边坐下,没有离开的意思,酒在胃里烧出的辛辣就缓解了些许,“确实,”他轻轻扯了扯梁逍的袖口,像是想把人扯近一点,“年纪大了。”
“是前辈今天喝了太多酒。”梁逍还真就挪近了椅子,两人膝盖碰着膝盖,他叫了杯加冰块的薄荷水,推到叶季安面前,“喝一点。”
叶季安乖乖啜了啜吸管,口腔里清爽的感觉让他脑袋也镇静了不少,“没想到你看现场是这种类型,我以为比我二十多的时候还猛呢。”
“想吐吗?”
“不至于,还没喝到那份上,我这酒量也算拼出来了。”叶季安想靠在他身上,最终还是没有,只是往桌面一趴,“歇会儿再战。”
能感觉到一只手搭在颈后,又开始顺着脊梁捋,力道和速度都相当有分寸,却捋得他整个人麻酥酥的,叶季安舒坦地枕着自己的手臂,侧脸看过去,吧台的灯光是红色的,梁逍的微微蹙着眉头,眼里也闪着红光,很明亮,“说说吧,你怎么就,看上我了。”叶季安又去捉他的手。
梁逍笑了,手一握上,他的笑意就转深,“因为您——表里不一。”
“哈?”叶季安一下子就坐直了。
梁逍安抚地拍拍他,慢慢地说,“我要用那个词,说来话长。前辈还记得吗?六年前你去过一次纽约,公司在几所学校开招聘会,其中就有我的学校,那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
“嗯,我当时……”叶季安有点诧异,模糊地回忆着,“主要是打杂,整理表格什么的。”
“是啊,我去的时候前辈正在挨骂,”梁逍捏捏他的指骨,目光还是相当温柔,“后来我也交了简历填了表,其他人好像都很欢迎我,只有您在我去到其他摊位之后,追上来,劝我留在学校,不要本科毕业就急着工作,说这样可能会几年后才发现选错了道路,也有可能会在公司受欺负,你要我不去考虑外因,想清楚自己到底喜欢怎么做。”